近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柬埔寨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柬埔寨鲜食榴莲进口。

公告指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番石榴实蝇、新菠萝灰粉蚧、大洋臀纹粉蚧、南洋臀纹粉蚧、杰克贝尔氏粉蚧以及橡胶白根病菌。
公告要求,输华榴莲果园、包装厂须经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审核,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时准确溯源。每年出口季前,柬方应向中方提供企业名单,经中方批准注册后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输华榴莲果园应在柬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如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及时清理坏果、烂果等;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有害生物,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
公告特别指出,输华榴莲在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等工序,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或其他植物残体及土壤等,并采用高压气枪或水枪吹喷和刷洗等有效措施清洁果实表面,必要时可用细软干净的棉布对榴莲外表进行手工擦拭,以有效去除果实表面附着的介壳虫、虫卵、病原孢子等。同时,包装过程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柬方或其授权机构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输华榴莲进行抽样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榴莲输华。柬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柬方应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中方。
值得一提的是,柬埔寨种植榴莲优势明显,当地属热带季风气候,尤其适合榴莲糖分积累,贡布省、马德望省等地的肥沃土壤培育出的榴莲甜度可达28-30°Brix,且在中柬自贸协定及RCEP框架下,柬埔寨榴莲享受“零关税”待遇,可通过“快速检疫通道”缩短通关时间。
柬埔寨农业部将向中国海关总署提交首批通过评估的榴莲种植园及加工包装企业名单,力争在2025年内实现榴莲对华正式出口。